“好的,谭,您请稍等一下,等我和左丹妮见过母亲,然后咱们出发到山林里去!”菲力克亲热的揽着谭越的肩膀说道。

    梅隆的儿子已经年近四十,女儿也有三十多,带来的两个男女,也都要比谭越大上几岁,只是呢,从性情上,这四个大出谭越好几岁的家伙,却要比谭越跳脱许多。

    去见戴安娜夫人也只用了半个小时吧,一行人便乘坐着三辆皮卡轰隆隆的出发了!

    庄园距离那片山林大约五公里的距离,因为并不需要走公路,能通过平坦的野地直插过去,因此也用不了很长的时间,当抵达山林边缘,大家从车上下来的时候,梅隆教授手持一杆雷明顿猎枪,嘴里叼着一只细颈的烟斗,对几个年轻人嘱咐道:“不要分开太远,最少两人一对,遇到危险朝天两枪,并通过对讲机报警!”

    “知道啦!”几人赶紧答道,一边回应着,人已经钻进去了。

    梅隆带着两名护卫,谭越也没有逞能,四个人一起,稍慢一些的进入了山林,而此时,先头的四个人,已经找不到身影了,指挥偶尔从对讲机里传来保平安的咔哒声。

    “五九年的时候,有一个家伙想从我手里购买这座山林,当时给出了一个相当高昂的价格,而当时呢,我生意上正遭遇一场难关,便想卖掉这片山林,是麦当娜阻止了我,她对我说……”老人都爱回忆,加上老妻病痛有望痊愈,因此梅隆很有讲述往事的兴趣,谭越总没有想到,那位神秘而严峻的“abyss”先生,就像个邻家老头一般,跟自己叨唠一些多年前的旧事,要在来新泽西之前,谭越肯定不敢想象。

    听着老人说着一些趣事,不知不觉的,已经深入山里内部了,听着远处偶尔传来的枪声,谭越也将注意力集中起来,也就上一次的时候,谭越他们在附近就遇到过一头孤狼!

    慢慢前行,一边走,一边搜索这四周,谭越因为耳目比普通人要灵敏得多,一下子就发现,在不远处的石块后边,有一个毛茸茸的身影,悄悄的,将手里的雷明顿猎枪抬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嘿!”做好了准备,谭越呼喝了一声,随着他的呼喝,一道褐色的身影便猛的跳了出来,谭越虽然已经举枪,却并没有搂火儿,后边的三人也同样,只是持枪戒备,放过了这条小生命,因为,那是一头小棕熊。

    谭越知道,即便这里的一切都是梅隆私人所有,但猎取动物的时候,也不会肆无忌惮,通常,只会猎取诸如野兔、山鸡或者经过了统计,已经有些超量的其它动物,但棕熊这种动物,无论什么时候,都是不在猎取范围之内的,如果山林里确实多了,梅隆会将其麻醉猎取,送到更适合她居住的地方去,当然,这个可能率极低。

    放过了小棕熊,四人继续前行,一路走来,已经猎取到四只野兔还有两只山鸡了,收获还算可以,谭越亲手猎到的就有两只野兔呢。

    梅隆打猎,也不过是个消遣,并不在意猎物的多寡,因此走了一段之后,梅隆便停了下来,掏出了自己的烟袋,问谭越:“要不要试一试我的烟丝?”

    “烟丝?”

    “嗯,是我的一位哈瓦那朋友送给我的,每年他都能送我一些!”

    算了吧,别说烟丝,就是香烟,谭越寻常都不会去碰,只是看着一位超级富翁竟然如老农一般抽手卷烟,而且神态还那样悠然,谭越不禁想到,凡是这些富翁,难道都有其怪癖的习惯?他衣袋里不是有烟斗的么?

    “梅隆教授,您刚才不是抽烟斗的么?”

    “烟斗和雪茄,我一般是在家里或车里这种封闭场合才会抽的,在外边,我一般喜欢手卷,这还是当年……

    于是,又免不了为谭越讲说一番,谭越已经了解了不少了,这个犹太老头儿,经历可真够丰富的,甚至于,他连雇佣兵这种危险的行当,都参加过,而手卷烟的习惯,就是产生在那个时候,而之所以选择手卷烟丝,原因竟然是为了节省!

    “是为了节省,有时候接了活儿,需要在密林深山之中一钻就十几天甚至一个月,带多少雪茄和卷烟都是不够的,烟斗又太占地方,于是我就选择了手卷烟,一包烟丝,一摞烟纸,便都解决了“!